2002-09-29: 大法弟子刘菊花:女,现年53岁,是黄冈市黄州区教育部门三十多年工龄的优秀干部。因依法为法轮功上访等被其单位非法停止工作,每月只发给其300元的生活费(其正常工资是月1800元左右)。2000年6月因公开炼功,刘菊花、刘志红姐妹被非法劳教,同期被非法劳教的还有其他大法学员,具体不详。2001年底非法劳教期满解教。
2002年6月14日晚,刘氏姐妹外出,公安局编造理由将她们非法抓捕,后在没有通知任何家属的情况下将她们再次非法劳教(又一次被送往沙洋劳教所,前一次也是在沙洋)。姐姐刘菊花被非法判一年,妹妹刘志红一年半。
同期被非法劳教的还有鲁金山(男)三十岁左右,刘学兰(女,在黄州区法院工作),因被恶警怀疑其向其他大法弟子透露法院非法审判大法弟子开庭日期而被非法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