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0: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三)
(明慧通讯员天津报道)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与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天津市宁 河县有上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送洗脑班等。其中,三人被迫害致死,二十八人次被非法判刑,一百零三人次被非法劳教,二百三十多人被劫持 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他们不仅被剥夺人身自由,还被以各种借口施以经济勒索、被扣押工资、株连家属、制造家庭悲剧等,经济勒索可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乃至 十万元不等。下面,是部份宁河县法轮功学员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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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杨晓玲,女,宁河县桥北镇人。
二零零零年七月,被宁河县110绑架到赵庄乡政府。被派出所恶警董玉泰、赵某非法审问,几名恶警非法抄家。随后被绑架到宁河县看守所,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一月份,恶警李西安、王某等欲图绑架到大于进行迫害。赵庄乡党委书记王庆龙、副书记薛大军、副镇长杨兰、计生办主任王炳臣强迫杨晓玲堕胎。王庆龙对杨晓玲的爱人说:“现在流产,往后我给你指标,也不用去大于了”。
二零零零年五月份,被乡党委副书记薛大军、恶警王某等人绑架到大于洗脑班迫害十五天,勒索人民币二百元。
参与迫害者:鲁玉生、阎淑荣、张连霞、张克霞、王刚、小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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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6/223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