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0: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三)
(明慧通讯员天津报道)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与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天津市宁 河县有上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送洗脑班等。其中,三人被迫害致死,二十八人次被非法判刑,一百零三人次被非法劳教,二百三十多人被劫持 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他们不仅被剥夺人身自由,还被以各种借口施以经济勒索、被扣押工资、株连家属、制造家庭悲剧等,经济勒索可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乃至 十万元不等。下面,是部份宁河县法轮功学员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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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赵瑞华,女,宁河县人。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在宁河县贸易开发区发资料,被恶警王福、唐立宏、于文明等人绑架,第二天被非法关入宁河县看守所,被恶警风管教迫使做奴工一周,并以一个月饭费名义被勒索钱财。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被绑架到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遭恐吓,不许睡觉、干奴工。被迫害得眼睛视物不清、耳朵听不见,双下肢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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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6/223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