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 青岛市(含大山女子看守所) >> 尚德兴

男, 65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山东青岛市南区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0-05-05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被举报/造谣污蔑/构陷/编假材料关押  受迫害程度:高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1-10-20:青岛法官陷害尚德兴:你请律师,我判你三年 (明慧网通讯员青岛报道)二零一零年五月三日下午,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尚德兴被青岛市公安警察绑架,之后被非法批捕庭审。针对此非法行为,家人请了两名律师为尚德兴做无罪辩护。在家人请律师和律师要求会见尚德兴的过程中,受到了执法部门的层层阻挠和威胁,崂山法官竟然说:“就是因为你请律师,我判你三年。”可见被中共操纵的法院是如何的践踏法律。 送给他人“神韵晚会”

2011-10-20: 青岛法官陷害尚德兴:你请律师,我判你三年
(明慧网通讯员青岛报道)二零一零年五月三日下午,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尚德兴被青岛市公安警察绑架,之后被非法批捕庭审。针对此非法行为,家人请了两名律师为尚德兴做无罪辩护。在家人请律师和律师要求会见尚德兴的过程中,受到了执法部门的层层阻挠和威胁,崂山法官竟然说:“就是因为你请律师,我判你三年。”可见被中共操纵的法院是如何的践踏法律。

送给他人“神韵晚会”光盘是合法的

二零一零年五月三日下午,仅因尚德兴七岁的小孙子将手中的一张“神韵晚会”光盘给了他人,尚德兴被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边防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六月九日又被崂山公安分局非法批捕,八月五日被崂山法院非法庭审。

中共公检法的这一切行径均属违法。因为送给他人“神韵晚会”光盘,没有造成任何危害社会,危害他人的事实,更谈不上犯罪。相反,他人看了“神韵晚会”光盘,会受益匪浅。因为其内容弘扬的正是现代人们丢失已久的正统的神传文化。如:《武松打虎》、《济公抢亲》、《木兰从军》等经典故事,还有民族舞、歌曲等等。通过中国古典舞演员们把它表演的尽善尽美。这样绝好的文艺节目怎能不让人传播呢?而且神韵艺术团在世界每年都巡回演出,深受各国人民的喜爱,从中真正看到了中华五千年文明文化的博大精深,令世界刮目相看。

为什么散发“神韵光盘”在中国却被中共作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借口和证据呢?不值得人们深思吗?而且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无论谁发放法轮功真相光盘都是合法的,是件大好事。尚德兴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更没有犯罪!真正违法的恰恰是绑架尚德兴的韩边派出所、崂山公安分局和崂山法院的执法人员。

修炼法轮功身心健康

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尚德兴,六十五岁,家住青岛市南区。修炼法轮功前尚他患有严重疾病,脉管炎(医生曾要他截肢)、胆结石等,修炼法轮功后全身的疾病全都不翼而飞了。他更是严格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行为准则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好人,做事处处为别人着想,赢得了周围亲朋好友的尊敬。

法官李泳的违法行为和以权代法的骗人伎俩

在非法庭审之前,为了阻止律师会见尚德兴,法官于泳和书记员王志双曾穿便衣隐瞒身份到看守所,欺骗尚德兴说其家属不愿给请律师,律师也不会来了,要让尚德兴同意自己辩护。尚德兴被迫同意后,八月二日,两人又将尚德兴的儿子骗到法院,说其父亲要求辞退律师,要自己辩护。并将一份事先打印好的文件让家属签字。

八月四日下午,两律师驱车赶到了看守所,工作人员以下班为由推辞会见。一会于泳和王志双也赶来了。于泳态度蛮横地对律师说:“尚德兴和家属都不同意请律师,尚要自己辩。”两律师坚持必须见到尚德兴才能知道真实情况。于泳害怕其欺骗行为暴露,为了监视律师,提出必须他陪同一起会见。律师坚决反对。经看守所所长协调,最后律师同意让看守所警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见到了尚德兴。揭穿了于泳和王志双的欺骗行为。

在非法庭审之后的八月二十一号,法院给韩律师打电话说二十五号直接宣判,不再进行开庭审理。可是二十四号,法官于泳却私自跑到大山看守所进行宣判。对尚德兴说:“我不让你请律师你非要请,结果上次也没帮上忙(尚德兴曾被中共劳教过),本来想判你无罪,因为你请律师,我判你三年。”尚德兴问:我无罪你为什么判我?于泳信口雌黄的说:“就是因为你请律师,我判你三年。”多么荒谬的一句话。

以上李泳的这些种种劣行,怎能作出公正的裁决呢?其实就是明目张胆的在执法犯法,以权代法,玩弄权术,陷害好人。

八月五日在非法庭审过程中,执法人员的卑劣行径

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上午,尚德兴被青岛崂山法院非法庭审,庭审环境非常恶劣。法院内外都布满了便衣、公安、边防武警。

开庭前,两律师遭法警阻挠,只允许韩律师进入,李苏滨律师被阻挡门外。旁听席上只允许尚德兴的儿子和儿媳两人旁听,其他亲属一律不让旁听,大多座位上安排的都是公安、“六一零”的人员(专司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法律之上)。这已经违反了开庭案件自由旁听的法律规定,剥夺了亲属和公民的旁听权。

庭审开始时,辩护律师和尚德兴要求主审法官于泳和书记员王志俩人回避。律师认为在这之前,于泳作为一名法官公然置法律于不顾对被告人与辩护人进行欺骗,严重的违反了司法程序,依法应当回避对本案的审理。在律师多次要求后,法官于泳在不请示院长裁定的情况下,擅自继续强行开庭。辩护律师认为于泳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且涉嫌越权和滥用职权,并违法剥夺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律师提出抗议拒并绝再配合其严重违反审理程序的开庭行为,要求会见法院院长。于泳同意辩护人退庭找院长,但不同意休庭。

在律师和家属找院长的过程中,尾随在后边的便衣不断录像,家属见状用手机也给他们拍照,瞬间十几名警察一拥而上,撕扯家属抢夺手机。律师李苏滨向前阻止坏人的恶行,一便衣警察手指着李律师问要:“你是谁?把证件拿出来看看!”李律师反问道:“你是谁?”另一名警察上前动手要打李律师,被家属阻拦,而家属拍的照片在警察监视下强行删除后才让离开。

律师和家属来到信访处,葛主任接待了他们。葛主任首先警告不准对谈话进行录音,并推辞说没有院长的电话,之后收下了律师和家属的投诉意见。当律师和家属走到大门时,又告知院长来了。律师和家属向院长投诉法官于泳在此案中的种种违法行为,尤其是到看守所监视律师会见尚德兴的违法行为,院长竟然袒护的说:“是为了保护律师。”律师决定将依法逐级向上级反映事实材料。

庭审结束后,尚德兴的儿媳妇质问法官于泳:“我拿着我妈的两次病危通知书要求我爸回家看看,你为什么至今不给我个答复,难道你家就没有老人吗?”官于泳以“不准扰乱庭审”的理由予以搪塞,并指使五名警察将其拖出法庭。

家人遭威胁恐吓

家人认为尚德兴没做任何违法的坏事就被绑架关押是冤枉的,并担心年近七十岁的尚德兴在看守所里身体状况,逐向各级公安部门邮寄控告信并请了两名律师,为尚德兴做无罪辩护。在请律师的过程中,曾遭到崂山公安、边防派出所、国保、法院等不法人员多次威胁和恐吓:恶徒追找同是炼法轮功尚德兴妻子田金兰的下落,扬言一定要抓到她。(田金兰为了躲避中共的迫害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逼迫尚德兴的家人放弃聘请律师的权利,企图阻止律师出庭为尚德兴做无罪辩护。

在这种巨大心理压力和精神折磨下,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六日下午,田金兰突然摔倒,昏迷不醒,其儿子紧急将她送到市立医院抢救。医生连续下了两次病危通知书。二十七日上午,李律师和家属一起拿着病危通知和抢救照片到法院请求于泳出于人道主义,要求允许尚德兴回家探望老伴,法官李泳等人不但没有让尚德兴回家,还遭法院工作人员的推诿,嘲笑和戏弄。可见中共执法人员连一点做人的同情心都没有。

真正的犯罪者杀人犯,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行还要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呢,何况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尚德兴并没有违法和犯罪,难道不可以请律师讨回公道吗?

正义律师遭“610”、公安、国保等人员威胁

尚德兴的案件非法开庭之后的这段时间里,韩律师也受到了多方面的压力与威胁。首先是法官于泳恶人先告状,到处恶告说韩律师无故退庭,扰乱法庭秩序,违反律师法,致使司法局人员找韩律师谈话,并威胁韩律师不要再继续下去,否则就给韩律师签发法律建议书,吊销她的律师证等。

尚德兴案件在明慧网上曝光后,韩律师的家乡河北邢台市“六一零”人员也找到韩律师,威胁她说:“政治敏感不强,代理政治性案件,云云。”韩律师质问:“有什么法律规定应不应该代理哪一类案件?”并要求六一零”人员出示书面证明,邢台“六一零”人员不敢写。后来邢台“六一零”人员说出了实情,告诉韩律师说:“是北京‘六一零’一级级的压下来的。”此外还有青岛国保人员也多次对韩律师进行威胁,给其施加更大的精神压力,逼迫放弃代理法轮功案件。

真正违法犯罪的是中共邪党的各级人员

在这个“案件”的整个过程中,真正知法违法犯罪的是中共邪党和公检法司和凌驾法律之上“六一零”的不法人员,这些人往往是打着法律的幌子,披着执法的外衣,却干着违背良知道义善恶颠覆,与事实相反的坏事,肆无忌惮的随意践踏国家法律法规,迫害着对国家对社会有百利无一害的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的善良群体。

他们之所以能干出如此正邪不分颠倒黑白伤天害理的丑事,是因为有一个罪魁祸首的中共邪党在背后怂恿操控着这一切的恶果,同时充分暴露出中共人员的无耻嘴脸和流氓本性,一切欺骗谎言都是为政治服务,他们才是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罪犯。法官于泳的一句谬论和卑劣言行足以证明这一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0/20/青岛法官陷害尚德兴-你请律师,我判你三年-248125.html

2010-09-09:青岛法官:就因为你请律师,我判你三年 —— 关于崂山法院构陷尚德兴案件的后续报道 (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青岛法轮功学员尚德兴,仅因孙子手里拿着一张“神韵晚会”的光盘给了他人,二零一零年五月三日被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边防派出所警察绑架,被劫持到青岛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六月九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非法批捕,八月五日被非法庭审。 法庭上,尚德兴及律师指出法官违法参与调查,严重破坏司法程序、要

2010-09-09: 青岛法官:就因为你请律师,我判你三年
—— 关于崂山法院构陷尚德兴案件的后续报道
(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青岛法轮功学员尚德兴,仅因孙子手里拿着一张“神韵晚会”的光盘给了他人,二零一零年五月三日被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边防派出所警察绑架,被劫持到青岛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六月九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非法批捕,八月五日被非法庭审。

法庭上,尚德兴及律师指出法官违法参与调查,严重破坏司法程序、要求法官回避。但法官无视法律威严,依然坚持继续开庭。律师表示抗议并退庭投诉到院长,但院长并没制止这一违法行为,整个庭审过程并没有实质性的辩论阶段,使庭审变成法官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

非法开庭后,并没当庭宣判,八月二十一号,法院给代理律师韩律师打电话说二十五号直接宣判,不再进行开庭审理。但是法官于泳二十四号就到大山看守所进行宣判,并对尚说:我不让你请律师你非要请,结果上次也没帮上忙,本来想判你无罪,因为你请律师,我判你三年。尚说:我无罪你为什么判我。于泳回答:就是因为你请律师,我判你三年。

这个所谓的“法官”于泳除了这样挑拨尚及家人和律师的关系外,又故伎重施地玩起双方欺骗的双簧戏,对尚的家人说尚不准备上诉。八月三十一号,尚德兴代理律师到大山看守所会见了尚德兴,使于泳的伎俩再一次被揭穿。

尚德兴的案件开庭之后的这段时间里,韩律师也受到了多方面的压力与威胁。首先是于泳恶人先告状,到处恶告说韩律师无故退庭,扰乱法庭秩序,违反律师法,致使司法局人员找韩律师谈话,韩律师当场就驳斥了这无耻行为,并要求查阅庭审录像为证。司法局官员理亏心虚,并威胁韩律师不要再继续下去,否则就给韩律师签发法律建议书,吊销她的律师证等。

更令人费解的是:当尚德兴案件在明慧网上曝光后,韩律师的家乡河北邢台市610也找韩律师“谈话”,威胁说她政治敏感不强,代理政治性案件,云云。韩律师质问610 人员有什么法律规定应不应该代理哪一类案件,并要求出示书面证明,邢台610人员不敢写。后来邢台610人员告诉韩律师,说是北京610一级级的压下来,让邢台610人员也找韩律师谈话。此外还有国保人员也找过韩律师谈话,妄图对韩律师施加更大的压力,逼其放弃代理法轮功案件。

这个案件的整个过程表明中共各级参与人员们除了心虚,还是心虚。一切欺骗和威胁足以证明:他们在害怕。也就是害怕一切恶行暴露在正义的阳光之下,害怕正义的审判。但是他们能阻止的了吗?…

目前就尚德兴的案件,家人已经提起上诉。为防止于泳耍手段,拖延上诉时间,其家人已用特快专递把两份尚德兴的上诉状及律师代理手续及韩律师的律师证复印件,分别寄到青岛崂山法院和青岛中级法院。

据悉“法官”于泳之前已经参与多起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审理,但是在法院门口宣传栏里看到于泳是一名“法警”(附照片),韩律师也要求出示其法官资格证被拒。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也表明于泳不懂法律审理程序。恳请正义知情人帮助调查于泳,曝光其恶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9/229407.html

2010-07-10:青岛尚德兴带孙子逛商店 遭警察绑架 二零一零年五月三日下午,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尚德兴领着七岁的孙子逛商店,仅因小孙子将手中仅有的一张“神韵晚会”光盘送给了他人而被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边防派出所警察绑架,五月四日下午,尚德兴又被劫持到青岛第二看守所关押。六月九日,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非法批捕。期间,家人多次要人不成,遂聘请两名北京正义律师依法交涉此案。 尚德兴先生,六十五岁,家住青岛市南区宁夏路

2010-07-10: 青岛尚德兴带孙子逛商店 遭警察绑架

二零一零年五月三日下午,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尚德兴领着七岁的孙子逛商店,仅因小孙子将手中仅有的一张“神韵晚会”光盘送给了他人而被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边防派出所警察绑架,五月四日下午,尚德兴又被劫持到青岛第二看守所关押。六月九日,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非法批捕。期间,家人多次要人不成,遂聘请两名北京正义律师依法交涉此案。
尚德兴先生,六十五岁,家住青岛市南区宁夏路156号11楼二单元601户。修炼法轮功前尚他患有严重疾病,脉管炎(医生曾要他截肢)、胆结石等,修炼法轮功后全身的疾病全都不翼而飞了。他更是严格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行为准则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好人,做事处处为别人着想,赢得了周围亲朋好友的尊敬和爱戴。

尚德兴被非法关押期间,家人多次找公安要求会见尚德兴,但都被无理拒绝。家人问为什么至今不放人,警察予以搪塞,最后给出一个荒唐的理由,是因为尚德兴炼法轮功曾被非法劳教过三年。家人担心已年近七十的尚德兴在看守所的健康状况,遂向各级公安部门邮寄控告信,并聘请两位北京正义律师依法交涉此案。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一日,两位律师到崂山分局法制科办理会见尚德兴的相关手续,法制科把律师推给了国保大队,国保大队又推给预审科。在预审科,律师提交了尚德兴妻子田金兰的委托书,并要求依法会见当事人,但被一辛姓警察拒绝,理由是田金兰因修炼法轮功是取保人员不能做委托人,并扬言公安还要抓她等等。律师说法律没有规定剥夺取保人员为其家属委托的权利,辛姓警察听后便推说可让尚德兴的儿子做委托,反正办个手续也简单,律师说你们守法更简单。在法律面前预审科人员无语,便向领导请示,最终同意田金兰做委托人。办好手续后,来到大山看守所要求依法会见尚德兴,但被拒绝,告知必须两名律师才能会见。律师认为青岛第二看守所这一行为违法。便向崂山分局提交了《关于依法维护律师会见权的法律意见》,提出公安机关要求两名律师才让会见,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属违法行为。依照法律要求对公安机关的这一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并允许一名律师会见。在充份的法律证据面前,随后的律师会见非常顺利,律师认为尚德兴已是年近七十岁的老人了,行动也不方便,并且没有危害社会的行为,要求依法取保,起初公安口头答应,但当尚德兴家属将取保申请递交时,却又被拒绝。

在这过程中律师一直本着依照法律行事,维护法律尊严的心态向公安部门控诉。二零一零年七月四日,律师又向崂山分局提交了《撤销案件申请书》,认为尚德兴仅因带小孙子逛商店,其孙子将手中仅有的一张神韵晚会光盘送给他人,不具备危害社会的行为,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撤销对尚德兴的刑事立案。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交涉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10/226763.html

2010-06-24:青岛法轮功学员尚德兴遭非法批捕 青岛法轮功学员尚德兴二零一零年五月三日被青岛崂山中韩边防派出所警察绑架,五月四日被劫持到青岛大山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现已被非法批捕,但案件仍归崂山公安分局管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24/225854.html#10623223219-4

2010-06-24: 青岛法轮功学员尚德兴遭非法批捕
青岛法轮功学员尚德兴二零一零年五月三日被青岛崂山中韩边防派出所警察绑架,五月四日被劫持到青岛大山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现已被非法批捕,但案件仍归崂山公安分局管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24/225854.html#10623223219-4

2010-05-25:关于青岛法轮功学员尚德兴被崂山中韩边防派出所绑架的补充 青岛法轮功学员尚德兴在2010年5月3日被青岛崂山中韩边防派出所绑架,于5月4日被送入青岛大山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修潍青,崂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泽英,崂山分局副局长分管国保大队、反邪教侦察科、法制科、复议应诉科、出入境管理科、宣传科和王哥庄边防派出所、青山边防派出所、仰口派出所、太清派出所工作。 林振华,崂山

2010-05-25: 关于青岛法轮功学员尚德兴被崂山中韩边防派出所绑架的补充

青岛法轮功学员尚德兴在2010年5月3日被青岛崂山中韩边防派出所绑架,于5月4日被送入青岛大山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修潍青,崂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泽英,崂山分局副局长分管国保大队、反邪教侦察科、法制科、复议应诉科、出入境管理科、宣传科和王哥庄边防派出所、青山边防派出所、仰口派出所、太清派出所工作。

林振华,崂山分局副局长,分管治安大队、消防大队、边防大队、户政科、暂住办、治安联防大队和中韩派出所、麦岛派出所、中韩边防派出所工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5/224310.html

2010-05-04: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尚德兴、田金兰被中韩边防派出所绑架 2010年5月3日下午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尚德兴、田金兰,在金家岭讲真相救世人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现被非法关押在中韩边防派出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4/222852.html

2010-05-04: 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尚德兴、田金兰被中韩边防派出所绑架

2010年5月3日下午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尚德兴、田金兰,在金家岭讲真相救世人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现被非法关押在中韩边防派出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4/222852.html

青岛市(含大山女子看守所)联系资料(区号: 532)

2023-10-12: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埠东派出所电话(0532)55580970
负责人员:赵所长17667588758 马警官15376792759
崂山检察院
检察官 周博见83011739
助理 姜泽宇83011751
青岛市市北法院刑庭历建军16653216327 办公室电话0532-83992773
下面是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刑事庭法官电话 宋正峰83992907 手机16653216337
范家强053283992776 手机16653216328 赵魁煊053283992782手机 16653216339
董恩科053283992771手机16653216975 李应鉴16678635870 张冠华16653216061
魏聪聪053283992976手机 16653216326 田怀安053283992775手机16653216331
陈稳053283992897手机16653216351 林娟16653216350 冯燕燕16653216332
杜延庆053283992730手机16653216961 李晶053283992902手机16653216971
袁春梅053283992785手机16653216922张阔053283992969手机 16678635868
王涵之053283992793手机16653216152
2023-09-06:山东青岛姜纯林案件检察官张秀燕:18563902632

2023-06-18: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埠东派出所电话(0532)55580970
负责人员:赵所长17667588758 马警官15376792759
崂山检察院
检察官 周博见83011739
助理 姜泽宇83011751

2023-06-15: 周检察官83011739
助理电话83011751
埠东派出所电话 赵所长 17667588758
马警官 15376792759

202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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