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7: 只因修炼法轮功,赴港手续被中共警察拒签
江西省都昌县王木英女士的儿子在任职单位得到了一个全家去香港旅游的机会,希望领着父母到香港看看世面,所以不久前,王木英夫妇回原籍都昌,办理香港入境手续,不料被都昌县公安局无理拒绝,只给王木英的丈夫一人签了手续。理由是:王木英是法轮功学员,在公安局有记录,法轮功学员不允许离境。
王木英,女,五十多岁。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多年的痼疾得到了明显的好转,身体和精神状况也得到健康提升。
一九九九年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开始后,王木英也受到县公安局的长期骚扰、抄家、勒索罚款,甚至是关押迫害。
二零零四年后,王木英与丈夫到广东省儿子家居住,帮着儿媳带小孩,才避免了江西都昌县公安局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7/2223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