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2: 牛瑞义被冤判,妻王芝兰遭多次关押、罚款迫害
牛瑞义、王芝兰均六十多岁,天水市甘谷县新兴镇七甲村人,牛瑞义是定西机务段职工。 二零零零年七月,王芝兰和渭阳乡颉家村刘素云上京上访,被遣返,在甘谷看守所被非法拘禁一个月。二零零一年元月,王芝兰和几位法轮功学员再次去北京。被关押在北京枫(音)山招待所地下室,被搜去一百元钱。第二天欲将她关进男号室,王芝兰站在男号室门口,拼死不进去,不妥协,恶警只好将她另关一室。遣返甘谷后,在县看守所被非法拘禁一个月,勒索二百元释放,同时,又要一百元“伙食费”。
二零零一年八月,甘谷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姚庄派出所恶警闯入她家,抢走大法书籍、真相卡片等。强行将王芝兰带到新兴镇派出所非法拘禁。期间,警察将王芝兰的双手铐在椅子背后,不让大小便,尿了一裤,她不敢吃喝,开始绝食绝水。甘谷县公安局主抓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尉仲明和国保大队长苟斌亚指使警察强行灌食。转入看守所后又遭野蛮灌食。尉仲明手里拿着撑口器,对另一名法轮功学员王慧说:“你看,来到这里边,这活的就能死,死的就能活”。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恶警再一次诱骗王芝兰到公安局,被政保股苟斌亚直接送到戒毒所。她被逼光着脚站在水泥地上,被尉仲明看见,用皮鞋猛踢她的脚,接着雨点般打王芝兰的脸,将王芝兰的头往墙上乱碰乱撞,气急败坏的叫骂。王芝兰被打掉了半个牙齿,关了十几天后欲被非法送去兰州劳教一年半。因体检是心脏病,劳教所不要,被送回甘谷戒毒所,一月后敲诈一千五百二十一元放回。
二零一零年元月二十一日十时,国保大队长苟斌亚带领一群恶警,非法侵入牛瑞义家,抢走电脑、打印机和大法书籍、现金六千零八十元。强行绑架牛瑞义、王芝兰夫妇,非法拘禁于甘谷县看守所。牛瑞义被非法秘密判刑九年,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天水第三监狱迫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晚八时,甘谷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姚庄派出所、天水第三监狱一伙人扛着摄像机翻墙进入王芝兰家,边摄像边到处乱翻,抢去《转法轮(卷二)》一本。
十月十日、十一日,新兴镇政法委书记一行五人又闯到王芝兰家骚扰,逼其“转化”。十月十三日,新兴镇七甲村村委来人逼王芝兰按手印、“转化”。十月十七日,甘谷县政法委、公安局 武装部、新兴镇七甲村村委一帮人又来逼“转化”,王芝兰说:“我是最好的人,转到哪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22/天水地区法轮功学员十四年被迫害案例综述(上)-281542.html
2010-09-23: 如此退钱为哪般?
2010年元月21日,甘肃省甘谷县新兴镇七甲村法轮功学员牛瑞义、王芝兰夫妇因不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遭当地公安国保大队绑架,非法关押,并从王芝兰家抢去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从王芝兰上衣口袋掏去6千元现金。王芝兰于2月9日上午无条件释放,丈夫牛瑞义被非法判刑9年,并于9月15送天水监狱迫害。
9月20日,苟斌亚叫王芝兰去国保大队领那6千元现金,王芝兰去了之后,听说给4千多元,王芝兰不要,从国大队往出走队长苟斌亚喊叫恶警张小峰追下来大骂。王芝兰说:我的是血汗钱,血汗是怎哩?张小峰大声喝斥凶相毕露,一副要置王芝兰于死地的架式。
从王芝兰身上抢去的是现金,归还时不但不能如数归还,还要打折,还办了银行卡,如此退钱为哪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23/229995.html#109230226-3
2010-09-14: 甘肃甘谷县法院非法秘判牛瑞义六年
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新兴镇七甲村五十六岁的牛瑞义,因坚持信仰“真、善、忍”法轮大法,于二零一零年元月二十一日遭当地恶警非法绑架,并被非法秘密判刑六年。
中共公检法在开庭前不送给家属传票及“开庭通知书”,故意不让牛瑞义委托家属参加诉讼代理,辩护人无法和家属会见通信,在非法庭审,秘密判刑后又不及时通知家属,这就是“中国特色”的法律写照。
早在今年五月底六月初,从甘谷县看守所放出来的人讲,牛瑞义被判刑。但家属从未接到法院的“开庭通知书”、传票及任何法律文件。
八月二十八日上午,牛瑞义妻弟接到法院打来的电话让他去看守所看望牛瑞义。牛家亲人一行8人于当日下午至甘谷县看守所时,看守人员向亲人要接见手续——“家属通知书”,家属说没接到,看守人员让去法院要。
家属行至法院大门口,碰见一法官说:“今天是周六,双休日不上班。”无奈,家属只好返回看守所,向值班的看守人员说明情况。看守所值班人员说他们没有打电话叫看人。还好,总算遇到一位有良知的看守,才见到了牛瑞义。
深陷囹圄的牛瑞义面容又黑又瘦,胡子很长,整个人变了样,但他依然坚定对“真、善、忍”的信仰。
事情是这样的,法院对牛瑞义非法秘密判刑后,先送至甘谷县监狱(即朱圉监狱),狱方拒收,只好将人带回,说准备再投到天水监狱,同时打电话叫家属来看一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14/229618.html
2010-08-03: 甘肃省天水市牛瑞义、毛秀兰被秘密判刑
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法院二零一零年五月底先后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牛瑞义、毛秀兰。整个过程,从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和判决宣告,无主要诉讼参与人,未向社会公开,未通知任何公民包括家人旁听,至今家人未接到任何法律手续和判决消息。
牛瑞义,男,五十六岁,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新兴镇七甲村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元月二十一日被甘谷县公安局国保恶警从家中强行绑架,非法拘禁于甘谷县看守所至今。恶警从家中抢走了电脑、打印机、及大法经书等许多私人物品。
毛秀兰,女,四十七岁,甘肃省甘谷县大石乡大石村谢庄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元月二十八日被甘肃省甘谷县公安局国保恶警从家中强行绑架,非法拘禁于甘谷县看守所至今。恶警从家中抢走了电脑、打印机、法轮大法经书等物。
现在,牛瑞义的二儿子在兰州住院做手术,家中没有了顶梁柱,母子三人常常以泪洗面,度日如年。
毛秀兰家的境况更是凄惨,八十多岁的公婆无人伺候,身患重病的丈夫整天长吁短叹,要寻短见,上中学的二儿子因家中无钱无人照顾,被迫辍学在县城打工,一家人妻离子散。
据从甘谷县看守所放出的人透露,牛瑞义、毛秀兰已于今年五月底六月初被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3/227893.html
2010-03-23: 甘肃甘谷县公检法欲对牛瑞义、毛秀兰非法庭审
甘肃甘谷县检察院欲对两位法轮功学员牛瑞义、毛秀兰非法起诉。
新兴镇七甲庄法轮功学员牛瑞义及大石乡大石村新庄法轮功学员毛秀兰分别于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一日、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在家中被甘谷县公安局警察绑架,非法拘禁于甘谷县看守所至今。
甘谷县公安局已将两人所谓“案件”交到检察院,企图非法庭审、判刑。最近,两法轮功学员的家属都收到了非法逮捕通知书。
毛秀兰丈夫因腰椎盘突出、骨质增生需手术费一万多元,因无钱做手术,卧倒在炕上;八十高龄的公婆长期瘫痪在床;她的两个未成年的儿子更是无人管束。
牛瑞义的妻子王芝兰目前也处于家庭经济危机中,恶警一月二十一日从她身上抢去的六千零八十元钱,至今未还,其生活及心理上都遭受很大的压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3/220262.html
2010-02-24: 甘肃甘谷县法轮功学员牛瑞义、毛秀兰仍被非法关押
被甘肃天水甘谷县公安局非法拘禁的法轮功学员王芝兰已于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上午回家。但其丈夫牛瑞义及大石乡大石村谢庄组法轮功学员毛秀兰仍被非法关押。
二零一零年元月二十八日,恶警闯入毛秀兰住宅后,翻箱倒柜,乱翻一通,从盛粮食的土仓库中翻找。一柜子因锁著,一恶警吼叫著一脚踢开,之后抢走一台电脑、三个打印机、一箱《九评》、一箱神韵光盘,大法书籍、真相小册子、传单一蛇皮袋(两人抬著)、刻录机一个。毛秀兰被绑架时穿著单衣,在看守所冻了三天三夜。
最近得知,甘谷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还抢去王芝兰刚借来给儿子买房子的现金6080元,其中八十元为真相币,还有切纸刀、刻录机等。恶警并放风说,要对牛瑞义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4/218769.html
2010-01-30: 甘肃省甘谷县牛碎义、王芝兰夫妇遭绑架
甘肃省甘谷县新兴镇七甲村大法弟子牛碎义、王芝兰夫妇,因坚定信仰真、善、忍,被当地不明真相的恶人构陷,于二零一零年元月二十一日被当地公安绑架,遭非法拘禁,至今下落不明。
二零一零年元月二十一日十时许,甘谷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苟斌亚带领一群恶警,公然非法侵入牛碎义家,抢走电脑、打印机和大法书籍,并强行绑架了牛碎义、王芝兰夫妇。
牛碎义、王芝兰夫妇,自一九九八年喜得大法以来,在生活中处处按真、善、忍标准做人,学法轮大法使他俩道德升华,乐于助人,扶困济危,在村里捐款修路,汶川地震后又慷慨解囊,捐钱送物;而他们自己的生活却十分节俭。因为法轮大法使他俩道德升华,所以他们的生活态度乐观、淡泊名利,不计个人得失。王芝兰曾患腮腺炎,几年来就是按大法真、善、忍做人,疾病不治而愈。亲朋邻居为之惊叹,发自内心相信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一九九九年中共暴政迫害法轮功后,大法弟子王芝兰本着大善、大忍的胸怀,以最为平和行动,去北京上访讲清真相,遭到了中共恶警的殴打,辱骂,敲诈勒索财物和非法关押。在所谓的“审问”时,把她铐在椅子上,不让大小便,打耳光,进行非人的迫害。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30/217228.html
2010-01-24: 甘谷县大法弟子牛遂意、王芝兰夫妇被恶警绑架
甘肃省甘谷县大法弟子牛遂意(音)、王芝兰夫妇,于2010年1月21日中午在家中被恶警绑架并抄家,具体情况不详,请知情者补充。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4/2168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