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4: 四川省新津县中共人员近期骚扰法轮功学员情况
6、7月,四川省新津县各乡镇政府、派出所、610警察、社区人员、村干部等继续对本县法轮功学员进行上门及电话骚扰。
7月4日,兴义派出所警察电话通知家住五津镇法轮功学员田玉茹的女儿(没有修炼),说要和她与她的母亲一起谈话。女儿把这信息告诉母亲。田玉茹说:不谈,不见。
7月10日晚上9点,新平镇派出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陈汝文的女儿家敲门(陈汝文住在女儿家),陈汝文的女儿问警察有啥事?他们说要他们家的电话号码。陈汝文的女儿在他们的单子上写了母亲陈汝文、自己及其丈夫三人的电话号码,并代签名。警察拿到签名的单子就走了。
7月上旬下午,文井乡政府3人,乡派出所警察3人,村干部一人共7人到文井乡玉龙村法轮功学员周桂英家,见有俩位法轮功学员在场,就问周桂英他们为什么在这里?周桂英说,我们老年人,也有老年朋友,问什么不可以在一起?这群人见墙上挂有李洪志师父的法像,就搜走了法像。然后到各个房间走,看。走到周桂英老伴李大爷的房间,见墙壁上挂有真相挂历,其中一人用手扯了下来,李大爷一把将挂历夺了过来说,这么好的挂历。最后周桂英的家人叫他们走,这帮人才离开的。
接着,这帮人又到法轮功学员祝素芳家骚扰。
大约在6月下旬,他们分别到周桂英、邓桂芳、祝素芳家拍照、骚扰。
7月一天,方兴乡派出所警察及干部到花碑村16组法轮功学员王水花家拍照。王水花指出他们上门骚扰就是违法行为,强行拍照是侵犯人权,违反肖像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24/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51335.html#177240133-1
2009-10-15: 四川新津县文井乡派出所绑架八名大法弟子
二零零九年十月八日下午二点多钟,四川省新津县文井乡派出所李文良等几名警察伙同该乡玉龙村干部,出动一辆警车、一辆轿车,来到该乡村民周桂英家,以“聚集”为由,不由分说的将周家的亲朋好友邓桂芳、谢桂英、唐秀云等八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劫持到文井乡派出所强行照相,并非法抄了其中的六名大法学员的家。
当天下午6点左右,八名大法学员全部回到家中。
文井乡派出所、玉龙村干部这种剥夺公民的信仰自由权利,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迫害大法弟子的行为,不仅违反我国《宪法》,而且违反国际法。迫害大法弟子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跟随中共邪党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也是要受到天惩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15/2104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