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7: 山东邹城市大法弟子被迫害的部份事实
山东邹城市大法弟子两年来被迫害的部份事实。
王保兰,山东邹城印刷厂职工,退休,55左右,2009年在讲真相时被当地“610”迫害,被罚款1.2万元。
杨静华,邹城啤酒厂职工,45岁左右,已内退。2009年在讲真相时被“610”迫害,被罚款1.4万,家人保释送礼2万元左右。
马明军,50多岁,邹城管道处职工,2008年讲真相时被当地“610”迫害,被非法劳教一年,现在回单位上班不发工资,只发生活费,听说单位让待岗两年。
王喜梅,55岁左右,兖州矿务局职工,2008年8月在微山县讲真相时被当地“610”迫害,非法劳教。
连燕,50岁左右,兖州矿务局职工,在微山县讲真相时被当地“610”迫害,家属请客送礼加罚款近3万元。
丁宏,45岁左右,兖州矿务局职工,2008年讲真相时被当地“610”迫害,被非法劳教1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17/214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