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2: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公安局610绑架11位法轮功学员
在7月2日,黑龙江省通河县公安局610、国保绑架周海荣、李国兰、李国英、张凯、王丽珍、于天珍、曹淑华、张月杰、魏云春、常宗香、周玉华11名法轮功学员,他们的诉江状被拦截,扣押。
其中,周海荣被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电脑资料,共三大塑料袋,人被带走,勒索5000元放回。张凯被非法抄家,人被带走,勒索5500元放回。
王丽珍,又称就是齐老太,被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师父法像、影碟机、收音机、小音箱、破网软件50个、现金650元、三部手机。人被带走三小时后,被放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12/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14027.html
2009-12-28: 黑龙江通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
通河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松花江中游北岸,以境内大通河得名。99年“7•20”之前,每天清晨,通河县的大街两边、公园都能看到一群一群的炼功人,他们中男女老少都有,伴随着悠扬的法轮功炼功音乐,炼着优美的五套功法,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法轮功的学员们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心性,要求自己做好人,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整个通河县呈现一片祥和的气氛。
然而99年7月,江泽民利用中共邪党,发动了一场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镇压,整个通河县也被恐怖笼罩。法轮功学员为了坚持自己的信仰,为了让众生明白真相,为了救度被谎言毒害的世人,被中共邪恶残酷的迫害。据不完全统计,通河县被非法抓捕上百人,至少7人被非法判刑;张春光(女)因进京上访被抓,在通河县看守所遭受非人折磨,导致旧病复发,不能自理,家人被勒索罚款 7000元;三站乡大法弟子赵福群(女)被非法关押,绝食抗议100多天,在通河县“610”主任刘剑英、看守所所长腾振新任职期间被强行灌食数次,身心遭受严重摧残,现生活不能自理,仍需年迈的父母照料,即使这样,仍被非法劳教三年,送劳教所被拒收,才送回家中。
下面是发生在通河县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情况、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相关人员,以及参与迫害好人的恶人得到报应的情况。
一、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份情况
迫害案例三
时间:2009年3月26日
地点: 黑龙江省通河县通河镇
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曹淑华,女,六十岁左右
参与绑架的部门: 通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参与绑架的责任人:刘培敏
迫害情况:黑龙江省通河县通河镇向阳街大法弟子曹淑华,六十岁左右,于三月十六日被通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刘培敏伙同三派恶警绑架,抢走数本大法书以及六、七千元存款。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28/2152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