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3: 湖南桃源县十三名大法弟子遭非法判刑
(明慧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公安局和610恶人,在奥运前,于2008年7月14日绑架了二十多名大法弟子,其中有13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在桃源看守所至今,于2009年9月4日又被非法判重刑。现在大法弟子家属已集体向常德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以下是13名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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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振明:男,43岁,2009年9月4日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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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邪党人员没收的物品有:台式电脑六台、手提电脑一台、mp4一个、打印机十一台、切纸机五台、打印墨水二百三十三瓶、A4打印纸六十三件二十九令、A3打印纸二件、照像纸二十九令、空白光盘二百张、U盘六个、卫星接收器一套、卫星解码器一台、护膜一箱、胶带九卷、双面胶一件等等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13/208250.html